昨天下午我帶我妹去買東西,我停在路邊等她,
就有一個媽媽帶著一個小男孩經過我身邊,
那個小孩居然打我,
結果最扯的是他媽媽,
她居然微笑的對他說不要打人喔!
這是世界是怎麼了?居然有這種媽媽?
也沒跟我道歉。

讓我想到我昨天中午看的新聞,
ㄧ個花蓮的警察局局長再罵一個嫌疑犯的媽媽,
就是有這種媽媽我們社會才會變成這樣,
他小孩孻的西瓜刀跟高爾夫球桿騎在摩拖車上亂打人,
連ㄧ各帶著小孩的媽媽都被打,
他媽媽還一直袒護他。

讓我想到之前有一次也是我們全家ㄧ起出去吃飯,
要走的時候我去牽我的摩托車時,
路邊有一個阿公帶著孫子經過,
他孫子吐口水在我的包包上面,
看到還沒有任何反應的走掉,
我妹就很生氣的走過去罵了他們。

今天早上再看電視的時候也看到一個福爾摩沙事件簿,
是講到20年前有一對母的小孩被綁架了!
嫌犯不只再抓他小孩一小時候就已經撕票外,
還連兩次勒贖他家。
後來纏訟的19年,每次更審都有人被減刑。
那個被害人的父母說到,
某次開庭有個嫌犯的父母,
在離開法庭的時候還出來罵他們「養子不較父之過。」
他們只是晚一點去接小孩就是有錯?
那嫌犯的父母教出可以殺人的小孩就沒有錯嗎?
更何況主嫌被減刑後還一直說法官判的不公平,
這樣的人是什麼樣的父母交出來的,
連一點羞恥心都沒有,連一點後悔慚愧都沒有
想要人原諒他更是難吧!
更何況如果放出來了難保他不會再次綁架勒贖吧!
其實像美國判刑都是讓人ㄧ輩子住在監獄裡面就是很不錯的,
我不喜歡死刑,因為每ㄧ個人都沒有奪走別人生命的權利,
只有神才有這種判人生死的權利,
但是像那種人如果他們沒有被關在監獄裡面,
只會讓更多人到傷害,就讓他們一輩子都住在監獄就好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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